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精神,现就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健康咨询服务,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要求与核心目标
坚持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,将专业、便捷、可及的健康咨询服务深度融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。通过整合医疗、康复、预防保健等资源,构建覆盖城乡、上下联动、医养结合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网络。核心目标是让居家老年人能够方便地获得疾病预防、慢病管理、康复指导、心理健康、用药咨询等多元化健康支持,延缓机能衰退,提升生活质量与幸福感。
二、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
- 建立一体化健康服务平台:依托乡镇(街道)居家养老服务中心、村(社区)服务站点,设立标准化“健康咨询角”或服务窗口。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家庭医生团队、专业社会组织等力量,为老年人提供驻点、巡访或线上健康咨询服务。
-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: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制度,将居家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。家庭医生团队应主动提供定期健康评估、个性化健康指导、预约转诊、长处方服务等,成为老年人身边的“健康守门人”。
- 拓展多元化服务内容:
- 慢病管理与监测:针对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常见慢病,提供定期随访、指标监测、生活方式干预指导。
- 康复与护理指导:对术后、失能、半失能老人,提供居家康复训练、护理技能指导,推广适宜技术和辅具应用。
- 心理健康支持:开展心理健康筛查、情绪疏导、认知训练,预防和缓解老年抑郁、焦虑等问题。
- 安全用药指导:提供用药清单管理、药物相互作用与副作用咨询,提升用药安全性与依从性。
- 应急知识普及:定期开展跌倒预防、急救技能、疾病早期识别等健康教育活动。
- 推动“互联网+健康咨询”:鼓励开发使用适老化健康管理APP、智能终端,提供在线问诊、健康信息推送、远程监测等服务。建设覆盖城乡的远程医疗协作网,让老年人在家即可获得上级医院的专家咨询。
-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: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、社区工作者进行基础健康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。鼓励退休医务人员、健康管理师等参与志愿服务,壮大健康服务力量。
三、保障机制
- 强化组织领导:各县(市、区)应将居家养老健康咨询服务纳入养老服务发展整体规划,明确部门职责,加强统筹协调与督导考核。
- 加大资源投入:完善财政保障机制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公益创投等方式,支持健康咨询服务的开展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。
- 促进医养融合:打破部门壁垒,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、家庭延伸,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、居家站点的稳定协作机制。
- 营造社会氛围:广泛宣传《条例》及健康咨询服务的重要性,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,形成尊老、助老、关注老年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本实施意见旨在细化《条例》中关于健康保障的相关要求,是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。各地、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方案,狠抓落实,确保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,安享幸福晚年。